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03 14:13:08  发布人:kjxy_rgznxy  浏览量:1246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8] 5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1.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省“双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81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优秀青年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面向省“双一流学科”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20181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811日止)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81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向我厅重复申报。主持承担我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

二、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省“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制造强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互联网+”和“十三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6大产业领域、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学生。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应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5.扶贫项目选题应立足学校科研、人才与资源优势,与我省11个深度贫困县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以促进贫困县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为研究目标。

三、项目数额

我校可申报优秀青年项目2项,一般项目10项。

四、项目申报

1.项目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体现项目要求。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应在项目申请书中“依托学科是否为双一流学科”栏目填报,且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已经申请过的原账号和密码不变,没有申请的请先联系科技处。)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121日-1215日。由于项目形式及内容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的时间限制,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于129日前报送3份纸质稿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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