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七类资助对象统计的通知
日期:2018-11-09 17:06:53  发布人:kjxy_rgznxy  浏览量:1169

 

 

 

 

湘科职院201854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七类资助对象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规定,各高校要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为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设置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特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生)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普困生)三档。

(一)特困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孤残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

7.突发事件;

8.家庭生活经济困难,无生活来源,无力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的学生。

(二)困难生:来自贫困地区或城镇父母都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父母年迈或因病不能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大部分费用。

(三)普困生:家庭父母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生活暂时困难,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的学生。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扶贫手册、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的复印件。

(二)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在班级QQ群或微信群公示1天。

(三)二级学院审核,在二级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贫困生花名册》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四、上交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0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含电子表)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贫困生花名册》;

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5.各二级学院和班级公示材料原件拍照打印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贫困生认定是学校贫困生申请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贫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要尊重申请认定学生并对其加强自强自律、诚信感恩教育,引导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对待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贫困生花名册

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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